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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杨晗璐律师为您解决诉讼指南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诉讼指南法律咨询,代理有关诉讼指南诉讼和仲裁案件。


扬州诉讼指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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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法发〔2008〕10号(2008年2月3日印发,3月31日公布,自4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


  • ·法院调解程序
      按照事实清楚、是非分明的原则,在事实尚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也是不能结案的。在这里,该原则值得商榷:1、它混淆了判决和调解的界限。“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是


  • ·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县级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   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上也就是规定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是


  • ·对共同海损管辖的规定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可以分为诉讼事务服务和非诉讼事务服务。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律师向客户提供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起诉,举证,出庭,上诉,应诉等等),合同仲裁代理服务,劳动仲裁代理服务,刑事辩护和代理,行政案件代理服务等。非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企业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个人法


  • ·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确权诉讼诉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诉的目的和内容不同,把诉讼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没有“确权诉讼”的概念。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独创了“确权诉讼”这一概念。确权诉讼简单的讲就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进行确认的诉讼。它具有确认


  •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或者虽采


  • ·对运输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保险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


  • ·对海损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民事诉讼归哪个法院管辖?
      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


  •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


  • ·证据保全的内容
      证据保全程序原则上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通常是由认为该证据能够用来支持其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但是倘若双方都当事人都认为证据有利于其主张的,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出。  申请的程式是指申请人向法院以何种形式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以及在特定形式下应列明或表明何种


  • ·民事诉讼中对私自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证据规则》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涵盖了包括录音、录像等一切手段在内的私自取证方法,还由于表达的明确性,《证据规定》显然比《批复》有更广泛的普适性。所以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到《证


  • ·财产保全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法律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是查封、扣押、冻结。即:在被告开户的银行对其账户及存款进行冻结;在被告工作单位对其工资收入进行扣押、冻结;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被告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房产、土地进行查封;在工商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对被告投资于其他人的股权、


  • ·如何签署聘请律师协议?
      聘请律师合同或委托代理协议是聘请律师的基础性法律文件,签署该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1、协议签署方必须是律师事务所,应该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不能是律师个人名义;2、代理协议一般一式两份,客户必须自己保留一份;3、必须明确由律师代理的具体事项;4、律师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必须明确;5、约定好双


  •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 ·律师费与诉讼费有什么区别?
      诉讼费和律师费是分别由法院和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所谓律师费,是指律师代理案件所应得的报酬。所称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经济、海事、行政等诉讼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交付的费用。诉讼费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


  •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池等附着于土地上不能


  • ·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休庭的区别
      休庭是法庭审理程序的暂停,以便庭审人员休息或进行合议或出现其他情况时适用的一个程序。而闭庭的意思是指庭审程序的结束,一旦宣布闭庭,庭审就结束了。延期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


  • ·财产保全中案外人如何提出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张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途径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取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


  • ·双方约定在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是否有效?
      在合同法律实践中,有时候双方约定:“如有争议,在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这样的管辖约定吗法律实践中颇有争议。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合同关系密切的五个联系地的人民法院作为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 ,通知明确,申请执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从而把老赖送进监狱。▌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符合什么条件“失信被执行人”才会被判刑?


  • ·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
      遇到纠纷,如何选择适合您的律师?好律师应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完善的知识结构,丰富的实践经验,开放的办案思维,高超的论辩技巧以及无畏的时代精神。这是对好律师的基本要求,针对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特点,好律师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好律师应该是设计师,而不是闷头办案的工匠。设计师就要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


  • ·财产保全的一般期限
      向法院申请的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


  • ·保全的财产是否享有执行优先权?
      《执行规定》中更明确了这一原则,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本条中规定的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的情形没有已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但有人提出本条中与担保物权并列的那个优先权应包括财产保全。此处的优先权的范


  • ·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日期:1990-8-5执行日期:1990-8-5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9)豫法经字第8号请示收悉。关于经济纠纷案件诉讼的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期限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限内对法院的管


  • ·报告财产令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


  • ·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借款1


  • ·合同经济纠纷,买二手房过户后发现没暖气
      买二手房过户后发现没暖气,能退房吗

    ·我在阻拦邻居违章建筑时被他打成轻微伤
      我和邻居,在对方强行违章建筑我出面阻拦,他却和他父亲把我打成轻微伤,我应该怎么做。

    ·房子会被他们让法院强制拍卖吗
      房子会被他们让法院强制拍卖吗

    ·父亲意外撞死儿子触犯什么法律,前妻告父san
      父亲意外撞死儿子触犯什么法律,前妻告父divclass="w990mamt20

    ·电视台采访随便剪切,未经当事人确认就播放,名誉权
      电视台采访随便剪切,未经当事人确认就播放,名誉权

    ·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撞在有牌照有驾驶证的轿车上轿车应承担什么责任医药费怎么算
      无牌照无驾驶证的摩托车撞在有牌照有驾驶证的轿车上轿车应承担什么责任医药费怎么算???

    ·我们保险还用继续交吗 ? 还是可以取消呢?
      我们公司和公司职员的劳动合同纠纷问题,我们已经经过了仲裁,但是.公司不服仲裁结果,重新向法院申诉了,之前仲裁的时候,我们公司并没有解雇那个职员.,但是那个职员自己私盖公章,弄了个伪造的解聘书,之前是这个职员告的我们这个时候我们没有解雇她所以保险一直有交的.现在是我们向法院告她,因为他擅离职守,这个情况下,我们保险还用继续交吗?还是可以取消呢?

    ·被车撞了,协商不成怎么办?
      我41岁,骑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被车撞了,右脚骨折;交警判负主要责任,请问我该怎么索赔,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对方抚养费一分都不付
      对方抚养费一分都不付

    ·法院对确认判决不予强制执行怎么办?
      企业拖欠工资经职工起诉后法院于去9月作出确认判决,对拖欠数额予以确认但未判令给付,11月职工持法院判决要求被告按确认数额偿还,被告不予偿还也不书面或口头回应,职工于今1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月2日通知申请被驳回,理由是执行依据为法院确认判决而非给付判决,所以不具执行效力。因此驳回。请问:下一歩职工应当如何办才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使拖欠工资得到偿还?请专家指

    ·宗亲问下起诉状能给我下要多少钱吗?安徽淮北人欠我工人生活费三
      宗亲问下起诉状能给我下要多少钱吗?安徽淮北人欠我工人生活费三万元整。小老板打了欠条。

    ·做蓄电池是特殊工种吗,我在莱州市电线厂从事铅酸蓄作10年
      我在莱州市电线厂从事铅酸蓄作10年,现在已经55周岁,是否可以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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