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杨晗璐律师
扬州法律服务网
21.nj18.com
扬州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首页>>扬州 扬州市 仪征 高邮 江都区 宝应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邗江区 广陵区 
律师团队
>>
  •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扬州公司法务律师
  •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扬州公司法务律师
  •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扬州公司法务律师
  •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扬州公司法务律师
律师在线
>>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
公司法务律师
>> 
  扬州法律顾问,扬州企业法律顾问,扬州经济律师,扬州公司法律师,扬州公司收购律师,扬州股权转让律师,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扬州经济犯罪律师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专项服务
>> 
公司法务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


  杨晗璐律师为您解决扬州公司法务法律纠纷,解答扬州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法律咨询,代理扬州公司法务案件。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扬州公司法务法律知识:
  • ·员工在公司年底聚餐时摔伤是否算工伤?
      在年底聚餐期间,单位员工摔伤能否算作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行为性质来判定。事故发生后,张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后经劳动局认定该事故为工伤。工伤认定后,公司不服,认为


  • ·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购买确认书的效力
      李小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购买确认书》,协议约定乙方将此房屋以120万的价格卖给甲方,首付48万,剩余钱款用银行贷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5000元。签订协议时给付定金20000元,首付费用于


  • ·并购中目标公司律师的主要工作
      对目标公司而言,其实更需要专业律师的参与。但是,现实中由于目标公司存在种种问题往往忽视律师的作用,甚至认为律师的参与会对顺利实现并购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实践中,被并购一方很少注意发挥律师的作


  • ·公司收购合同范本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如系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


  •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程序
          (一)股东大会对发行新股做出决议;    (二)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


  • ·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公司决议表决权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 ·物业公司收费超标如何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且,政府价格主管部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同时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 ·公司股东能申请公司破产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后,可以申请破产的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股东不能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


  • ·公司债券存根簿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交的材料: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3、创


  • ·上市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股东名册应当载明的事项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


  • ·债转股新公司的设立条件
      1、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通过制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利与义务,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


  • ·外资新设特殊目的公司的特别规定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


  • ·公司股东退股权如何行使?
      在公司运营中,公司被大股东把持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损害小股东利益现象比较普遍。小股东退出是解决此类争端的较好路径。但往往出现小股东利益受损而拟将股权转让出去时,每每遇到来自大股东方面的阻挠,使


  • ·公司合并的条件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


  • ·公司章程的制定
      一、根据公司的特点和需要制订章程要根据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而定,制订章程的过程,也是确定股东今后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权利、地位的过程。章程条款的合理设置,是股东利益博弈的结果。而这种利益


  • ·上市公司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


  • ·公司解散的条件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公司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拥有的公司股权的分割方法
      夫妻结婚后,夫妻一方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拥有的该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有以下三种办法: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转让公司股权。在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如果不


  • ·公司可以对员工罚款吗?
      严格上讲是不可以的。罚款属于公权利,公权利的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只有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罚款,并且罚款时必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钱也是需要交到制定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 ·化工厂排放油烟和噪音,如何要求损害赔偿?
      关于请求赔偿的期限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算。但按照我国的法律制度,可以援用《民法通


  • ·公司人格混同的行为认定
      公司之所以具有独立的人格,是以其财产和责任上独立于其出资人为前提条件和实质内容的,并因而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所营事业等。因此以人格混同的外在表现为划分标准,公司人格混同可


  •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



  • 扬州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在公司上班差不多四个月,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已经离职,工资还没
      在公司上班差不多四个月,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已经离职,工资还没有发完,公司发工资的账户是监事的名字,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吗

    ·请问我要起诉快递公司,怎么操作?
      请问我要起诉快递公司,怎么操作.

    ·对方中介公司,随意在朋友圈,及业主群散步消息,诽谤及侵犯我的
      对方中介公司,随意在朋友圈,及业主群散步消息,诽谤及侵犯我的个人名誉权。给我造成的影响。我该如何用法律来维护我本人的名誉,及给我造成在社会上的影响。

    ·经理和公司要承担责任吗,我今年刚刚毕业
      我今年刚刚毕业,就从事国外现货黄金的电话营销,我进去公司后,公司的负责人一直说肯定是可以赚钱的。后面我邻居和朋友就在我说服下拿出了10万五千人民币来投资,然后是我们经理操盘的,不到二十天,钱全部亏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都是农村人,十万对我们来说比天还要大,我想知道我们经理和公司要不要负责,要负多少的责任,户口的名字的是我的名字,我和经理也没有签合约。签合约的只是我和交易平台。

    ·我刘女士杨店子镇人,于八月二号早起七点左右备木厂口镇人驾驶一
      我刘女士杨店子镇人,于八月二号早起七点左右备木厂口镇人驾驶一辆电动汽车撞伤,至今医药费未给,车主电话换号了,保险不理不睬,请问律师我怎么办

    ·我是一名被劳务派遣公司的临时工,当时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未满工期辞了职我怎么办?
      我是一名被劳务派遣公司的临时工,当时未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未满工期辞了职,他给我乱扣工资,我怎么divclass="w990mamt20

    ·在贷款公司借款5万,7个月了,要我0万零800,该怎么维权
      20170日,我表哥在贷款公司借款50000,让我交640.16元的咨询费,1640.16元的评估费,向乙方支64.49元的管理费,向丙方支180.12元的管理费,然后合同显示的本金为69668.59,分24期偿还,每个月偿223.33元,今日12日,由于个月没有偿还,现在总共要求表哥偿还108000元,请求律师解答,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合同并未写明利率是多少,·贷款公司算合法吗divclass="w990mamt20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一张工资清单,但是没有老板签名。怎么办呢?有他们厂家的联系人电话。

    ·单位欠费 我无法缴费,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玻璃厂上了一个月(6月17号到7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玻璃厂上了一个月(6月17号到7月16号)就没有去了也没有签合同当时也没有想让他给我买养老保险到9月的时候我去补养老保险时却缴不进去了说我欠费原来是这个厂给我缴了养老保险却没有缴到社保局去现在找他他却拖着

    ·进厂口头谈好来上班,未签订过劳动合同7号上班,怀孕了本来口头辞职5号;现在好开始不
      进厂口头谈好来上班,未签订过劳动合同7号上班,怀孕了本来口头辞职5号;现在好开始不上班1号找过老板口头反应情况,老板同意了不去上班。现在财务说扣当月工0%,真的合理吗?

    ·我被邢台天城国际招聘保安公司骗了,你们能给我帮帮忙吗?
      我被邢台天城国际招聘保安公司骗了,你们能给我帮帮忙吗?

    ·我从1985在天津一电厂上运行,一直上014,现在想办理提前退休,是否符合条件
      我从1985在天津一电厂上运行,一直上014,现在想办"23550324l"""提前退,是否符合条件?如果请律师调档或者全程办理,费用多少

    ·公司工伤赔偿少了咋办
      公司工伤赔偿少了咋办

    ·对以后理赔有没有影响?,今天在法院的民事调解中保险公司的对方代表律师在我给法官签
      今天在法院的民事调解中保险公司的对方代表律师在我给法官签字的时候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出院的费用单据,还有对方肇事车主的资料和我公司开的收入证明原件给拿走了,当时我没有注意,现在回来看资料才发现的,我不知道他拿这些东西是为什么?对以后理赔有没有影响?当时我给法官先看过那些资料,到时候法官会为我作证吧?

    ·社保问题,我98年入职本公司工作至今
      我98年入职本公司工作至今,08年才开始为我买社保。现公司以我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将我开除,请问我能追回08年以前的养老保险吗?(另还有几位同事有和我一样的问题)如果能追回,你愿意接手该案件吗?

    ·您好!十一的前四后八高栏车,不想审验了,去报废公司报废能给多少钱
      您好!十一的前四后八高栏车,不想审验了,去报废公司报废能给多少钱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热线:15996265110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解答公司法,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司犯罪,中小企业服务法律咨询,代理扬州公司法务案件,为您解决扬州公司法务法律纠纷。
      扬州公司法务律师热线:1599626511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1.nj18.com
    Copyright © 2022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