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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否必须做劳动能力鉴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受害人通常会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是否达到伤残以及伤残等级,从而确定是否主张残疾赔偿金。而如果达到了伤残等级,并有被扶养人的话,被


  • ·劳动人事部《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
       劳人护〔1984〕27号   一九六三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务院《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于统一全国国营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们都希望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愉快,可是现实中还是会出现很多不愉快的劳动争议,面对它们,我们忧愁、郁闷,有时也不甘心,辛辛苦苦为用人单位付出,最后是这


  •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对于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统计局均有规定。          1.劳动部[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劳动合同变更纠纷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如工作内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工资福利的变更等。《劳动法


  • ·医疗保险与病假工资
       刘某某因患上了一场大病而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公司以已为刘某某按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为理由,停发了刘某某的工资,要求刘某某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有关医疗待遇。公司决定发给尚在住院的


  •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


  • ·索赔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


  •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 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 3、两者规定


  • ·全员劳动合同制的管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考核、解除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才能构筑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 ·最新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参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 ·职工不服劳动仲裁结果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问题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方可提起诉讼,但不是任何对仲裁都能提起诉讼,有的案件实行一裁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劳动合同终止之通知
      一些劳动者反映,用人单位怕自己在知道单位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后怠慢剩余时间内的工作,都会拖延宣布。等到合同到期才告知不能续签,总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否如此呢?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


  • ·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


  • ·劳动教养人员与罪犯有什么不同?
      罪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人。它与劳动教养人员相比,具有以下明显的不同: (1)性质不同。罪犯是有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


  • ·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国家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1)禁止安排女职工


  • ·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


  • ·大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x某是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劳动者


  • ·试用期提出辞职,是否还有工资?
      应该有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如果你要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 ·岗位劳动合同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种岗位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工段、车间


  • ·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布2011年劳动争议十大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08-2010年度劳动争议十大案例,全面反映了涉及《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各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实施裁员的合法性认定问题、无固定期限劳


  • ·劳动仲裁程序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申


  • ·劳动者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暂停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需要跨区、县出差或出国的;劳动者属于公司驾驶人员,但是驾驶证件已交由司法机关保存的;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属于司法机关明确在取保候审期间禁止接触或从事的范围的;员工因涉嫌职务犯罪,如


  •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的?
          发生工伤后,受伤职工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很多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工资待遇。因为自己受伤不能从事工作,可是家里还是有着经济负担的,公司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来支付自己的工资


  •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一对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劳动者在订立聘用合同之前应对用人单位的资格进行较为详细的了解和分析,包括了解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备的生产经营条件,其经营项目是否


  • ·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通知工会,不能仅简单地理解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程序即可,而应理解为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


  • ·劳动者违约金问题处理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有两个作用:其一:损害赔偿作用。劳动者突然离职,肯定会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一些负面影响,那么劳动者就应当给予用人单位补偿或赔偿。造成多大



  • 无锡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要拖欠工资,2020年11月到2021年1月26号干完活春节
      要拖欠工资,2020年11月到2021年1月26号干完活春节回家给一点工资,到现在也没结清工资,一拖再拖,该怎么办?

    ·劳动补偿,我在一家工厂从05年干到现在
      我在一家工厂从05年干到现在,现在辞职的话是不是有补偿,我想了解一下

    ·作为一名二十多年的老员工,在公司从没有享受过年假及年假工资,
      作为一名二十多年的老员工,在公司从没有享受过年假及年假工资,本人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吗及补偿有政策规定吗?.

    ·拖欠我们工资,您好,您好,我们目前面临这样的问题,拖欠我们工
      您好,我们目前面临这样的问题,拖欠我们工资的工厂是一个没有注册的加工厂,老板以没拿的货款为由拖欠我们的工资,从四月份至今,少的一两千,多的一万多,现在老板已经处理了工厂的设备,也送走了老婆孩子,万一老板拿到货款潜逃了怎么办,我们目前应该做些什么才能挽回我们的损失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
      拖欠工资怎么办?但是不知道工厂的厂名字,老板名字也不知道,有一张工资清单,但是没有老板签名。怎么办呢?有他们厂家的联系人电话。

    ·单位合理吗,单位工资计算如下:每月满班按240小时(每天上8小时=7天8小时
      公司工资计算如下:每月满班按240小时(每天上8小时=7天8小时。无星期天加班,加班跟平常一样。每月无休息时间,请假就没全勤·保底)这样合理吗?

    ·我在西乡被一老板拖欠工资五个月请问我能怎么要
      我在西乡被一老板拖欠工资五个月请问我能怎么要

    ·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多久算违法?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多久算违法?

    ·劳动纠纷维权加班费劳动关系
      你好律师: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没有加班费,我每天从上班到下班每隔四个小时录一段视频可以证明存在加班吗?或者每隔一个小时拍摄一张工作的照片可以吗?还有备份的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吗?

    ·欠农民工工资
      欠农民工工资

    ·您好单位个月的试用期天的时间以劳动法36条第一第二项为由;将工人辞退,可以要到补偿吗
      您好公司个月的试用期天的时间以劳动法36条第一第二项为由;将工人辞退,可以要到补偿吗

    ·根据劳动法拖欠工资该怎么
      根据劳动法拖欠工资该怎么

    ·申请补偿金,我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会计兼人事行政主管
      我的劳动合同上签的是会计兼人事行政主管,由于公司认为的原因将我降职出纳兼人事助理,我不同意,8月29号给我发了一个降职的通知给我,我29号请病假到12号,13号我打电话到公司说我同意离职,要求公司赔偿,公司没有同意,我说过两天去办离职手续,打电话的内容我录了音,16号去办手续时公司以旷工两天为由将我开除,请问我能申请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未签发生纠纷怎么算
      您好、我在广州被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录用,派去一家企业工作。第三方合同因为人不在、或没时间等原因还未签。工作十余天,因为身体不适入院治疗。录用前说明是无试用期,带薪培训。此时我能要求企业为我保留职位或者结清我十余天的工资么?请您帮帮我,谢谢

    ·劳动合同问题咨询
      劳动合同问题咨询

    ·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咨询
      我签的合同是是昆山合同,甲方为公司,乙方是我本人,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主管工作,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约定为昆山(可能跨地区安排人员的合同履行地约定为苏州)。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而我一直在苏州上班,现在苏州分公司要关门了,要调我去昆山,但是太远了,不方便顾家,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不去昆山上班,他们就以这个理由开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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