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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杨晗璐律师为您解决诉讼指南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诉讼指南法律咨询,代理有关诉讼指南诉讼和仲裁案件。


南京诉讼指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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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调解协议可否反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法第九十一条同时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很明显,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应


  • ·司法鉴定期限一般多长时间?
      《委托鉴定审查规定》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应当根据鉴定事项的难易程度、鉴定材料准备情况,确定合理的鉴定期限,一般案件鉴定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超过60个工作日。鉴定机构、鉴定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鉴定期限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


  • ·不知对方下落的婚姻或债权债务案件该如何?
      女方的户口已经迁到男方这边,现在女方已经离开男方家一两年了,男方至今也不知道女方在哪,推测最近过年女方会回娘家过年。问如何起诉?在找不到女方的情况下,想要起诉离婚,如果选择直接起诉,那么法院很难送达相关材料,只能公告送达,然后很可能缺席判决,这样的话大多情况下不会第一次就判


  • ·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财产保全中案外人如何提出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张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途径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取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法经<1994>51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4>14号《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收悉。  据你院报告称,专利权人长城公司一直自己实施“等离子体加速器法离子镀膜装置”专


  • ·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性构建和研究。   释明的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                    发文时间:2008-0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手段。1、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1)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起诉后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撤诉的权利;(2)被告有承认或者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2、双方当事人所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1)有


  • ·哪些案件的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
          一、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


  •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


  • ·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如何分工的?
      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区人民法院,不设区的市人民法院。&


  •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诉讼管辖规定
      1.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


  •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多久立案?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多久立案?一、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


  •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以房产部门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为准。案外人汪某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在房产交易中心尚未进入核准登记程序,


  • ·转让判决书合法吗?
      债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原则上具有可让与性。物权是静态的财产权,债权是动态的财产权。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并通知债务人的,即可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而合同法所禁止的债权转让情形分别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结合本案情形,合同性质与当


  • ·如何举报法官枉法裁判?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要求法官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


  • ·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


  • ·不知道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哪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哪些案件由海事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确定海事法院受理我国法人、公民之间,我国法人、公民与外国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法人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下列案件: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包括:(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其中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碰撞海上、


  • ·江苏省知识产权案件法院管辖规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诉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的案件;2、在本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江苏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1、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本辖区内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及集中管辖的下列第一审知


  • ·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可以分为诉讼事务服务和非诉讼事务服务。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律师向客户提供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起诉,举证,出庭,上诉,应诉等等),合同仲裁代理服务,劳动仲裁代理服务,刑事辩护和代理,行政案件代理服务等。非诉讼事务服务,主要包括企业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个人法


  • ·被告如何答辩?
      答辩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法律文书。  被告在答辩


  • ·对仲裁调解书不服,能否起诉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


  • ·申请法院执行案件中的十个重要期限
      执行案件通常会有正在执行中、终结执行、恢复执行等几种状态关于法院执行的期限你又知道几个呢如果被执行人没车没房没存款申请人该怎么办呢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


  • ·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的,应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第十条“公诉


  • ·中止审理的情形和程序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一、刑诉规定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


  • ·第三人不到庭如何适用法律?
      对第三人不到庭的诉讼中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可比照民诉法有关原、被告不到庭的法律规定适用法律。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宣判前第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其经传票传唤,


  •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


  • ·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


  • ·最高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21]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四


  • ·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


  • ·【南京法院】交通事故案件人没到庭就结案了
      【南京法院】x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苏0192诉前调167号,已于2020年08月12日结案。您可以凭查询密码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案件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jsfy.gov.cn)查阅案件相关裁判文书。联系人:,电话:。(法律文书正在送达中,请注意查收)人没有到场怎么就结案了

    ·关于户口本上服务处所和职业取消的问题
      关于户口本上服务处所和职业取消的问题

    ·你好你负责就是在网上投资资金被冻结账号你们能帮助吗
      你好你负责就是在网上投资资金被冻结账号你们能帮助吗

    ·没打结婚证彩礼钱是不是可以退
      没打结婚证彩礼钱是不是可以退

    ·各位大律师好。我老婆是广西的我是广东的。她的户口迁到我广东这
      各位大律师好。我老婆是广西的我是广东的。她的户口迁到我广东这边了。我老婆她有一个哥哥。我岳父他在镇街上有两块宅基地是岳父的爸爸民国时期买下来的。只有地契。岳父的爸爸已经不在了。岳父说前面盖好的房子给他儿子。后面还没有盖给我们,叫我们回去盖房子已经盖好了。我想办个房产证这样免得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请问我和我老婆回去盖的房子能办到房产证吗?请大师帮帮忙。

    ·我在公司做了两一共签了两次合同,今第三,之前想辞职,但是公司不给/span>
      你好,我在公司做了两一共签了两次合同,今第三,之前想辞职,但是公司不给批,现在公司主动问我,意思想辞退我,这样会不会赔偿呀

    ·去看守所接见,看到请尽快回复
      去看守所接见,看到请尽快回复

    ·住房补贴无房户界定,我职业老师
      我职业老师,十年前离婚后跟孩子住在丈夫的廉租房里,我名下没房,请问我算不算无房户?如果我从廉租房里搬出来,出去租房,是不是算无房户?这样的话是不是要向单位提供租房合同就可以?提供几年的?要不要房主房产证什么的?

    ·骑摩托车被一辆闯红灯的面包车撞倒,该如何处理
      骑摩托车被一辆闯红灯的面包车撞倒,该如何处理交通部门迟迟不肯处理,我不可能一直等吧我的摩托车被撞得很烂我是想调解,但对方态度相当恶劣而且我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天天往交警那跑我所耽误的时间我该找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又没有业主委会,我们业主个人能要求跟对方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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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田征用补偿,我父母09年的时候把房子卖给别人了
      我父母09年的时候把房子卖给别人了,当时买房的说想种田,我父母就把家门口的一块地给他们种,现在地被征用了,请问买房的应不应该拿补偿费,他们买房后一直没在家种田,以前田是我种的,因为我最近几年在外打工,也没过问他们卖房的事,可我现在回来了,请问我能否把田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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