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杨晗璐律师
马鞍山法律服务网
21.nj18.com
马鞍山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首页>>马鞍山 马鞍山市 当涂 和县 含山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
  •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
  •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
  •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在线
>>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 
  马鞍山劳动律师,马鞍山劳动纠纷律师,马鞍山工伤律师,马鞍山工伤赔偿律师,马鞍山劳动保障律师,马鞍山工伤保险律师,马鞍山劳动仲裁律师,马鞍山劳动争议律师,马鞍山劳动法律师,马鞍山劳动合同律师,马鞍山劳动法咨询律师,马鞍山工伤鉴定律师,马鞍山工伤认定律师,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马鞍山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劳动工伤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


  杨晗璐律师为您解决马鞍山劳动工伤法律纠纷,解答马鞍山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马鞍山劳动工伤案件。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马鞍山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


  •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籍贯:___


  •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
      1、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否作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按照合同法的原理认可了违约金条款,而有的国家则在法律上禁止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例如日本


  •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程序,保证劳动教养审批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确保劳动教养案件质量,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签订劳动合同谨防落入六大陷阱
      春节一过,有很多人重新选择了工作单位,需要签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人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此间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方面布设的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


  •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籍贯:____现住址:____


  • ·解除劳动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


  • ·劳动合同变更纠纷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如工作内容的变更、工作地点的变更、工资福利的变更等。《劳动法


  • ·兼职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关键看是否认定为劳动关系。兼职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不定时的技术或信息咨询服务,即顾问式服务;第二类为劳动者定时向用人单位提供非正常全日制劳动;第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   1、《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


  • ·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如实供述罪行能否成立自首?
      根据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期间,无论如实供述的是同种罪行还是异种罪行,均不能认定自首。第一种意见认为将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人员按服刑犯处理,显属违法。第二种意见只考究了立法


  •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


  •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


  •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补偿的四种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现实工作中企业有以下四种情况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补偿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困难。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法里写的很清楚,企业在试用期内对于


  • ·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国家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1)禁止安排女职工


  • ·劳动争议的一些常识
          1、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即使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也是不存在的,无效的。        2、对于


  •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第三人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从仲裁现行规定中


  •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


  • ·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书
      用工单位:____  职工姓名: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劳动关系中的员工考勤
      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认定员工出勤情况的凭证之一,也是计发员工劳动报酬、对旷工员工处理的依据之一,考勤记录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原始性、唯一性和真实性。原始性是指考勤表不是誊写、复制的


  • ·双倍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单位未与当事人崔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用人单位理应进行赔偿,尤其是用人单位要向崔女士支付双倍工资。然而对于双倍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的问题双方却产生了分歧。用人单位主张二


  •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对于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统计局均有规定。          1.劳动部[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


  • ·强迫职工劳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 ·兼职引发的劳动争议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劳动保障部


  • ·《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在面对一些问题的重大决策或者是部分员工的违规处理时都会面临一些问题,能否对这些员工进行劳动法停薪留职规定?企业职工因为家庭或是某外部内部原因需要短时间暂停工作,能


  • ·全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


  • ·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



  • 马鞍山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自动离职后怎么知道自己是否已解除劳动合/span>
      我自动离职后怎么知道自己是否ahref=".66/special/jcldht/"title="解除劳动合同"target="_blank">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未签订合同,产假期间是否有享受最低工资待遇、
      我是乡镇卫生院的职工,我工作了三年,但在七月产下宝宝,一个月后医院没有发给我工资。于是,我向院长提出问题,他说我是临时工,而我告知隔壁医院的临时工都有。但是他却说我没有签订合同,说要合同工才有。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该怎么解决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5年,每年签一次合同。三年没涨工资,今年我要求涨一点合理的工资,没协商一致,我就不干,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农民工工资(紧急!谢谢!)
      我自6月份来到北京在工地私人老板担任技术员等工作,工薪问题老板一直拖没确定多少。现在工地停工,老板一直不给工资,也不露面,熟人介绍来的没有签订合同之类的东西。我想拿工资回家却找不着人,现在还在等着。我能拿多少钱?什么时候能拿到?应该依据什么呢?

    ·陈律师您好:我们的工资快一年了要不回来请问您应怎么解决。
      陈律师您好:我们的工资快一年了要不回来请问您应怎么解决。

    ·劳动合同工资赔偿,我原是一家外企的职员
      我原是一家外企的职员,干了3个多月,公司突然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把我辞退。在职工资为5500块每月。请问我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谢谢

    ·劳动事故 老板不拿钱
      请问一下. 我老爸在一个小门面房施工敲地板  在敲地板的时候地上蹦起一个瓷砖把眼睛打伤了 现在自己拿了钱出来治疗  老板不愿意拿钱出来  .老板给我爸也没签任何合同  老板就给我爸说把那里的活干完就多少钱  .请问一下.算不算雇佣关系啊?

    ·04年欠盖楼工资工头跑了,知道人在肇东,找了很多次,找不到他
      04年欠盖楼工资工头跑了,知道人在肇东,找了很多次,找不到他家,找不到他人。通过公安,户籍。可以找到吗?

    ·劳动合同 保险,单位说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给交养老保险别的保险什么都没有
      单位说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给交养老保险别的保险什么都没有。由店长跟员工协商。可以交跟不交保险。交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不交的话也没有补助。我想问问这个我应该签劳动合同么都说现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最少给交三险么。不太明白

    ·你好,我已经退休,发现单位养老保险基数低于全年平均工资,还能补缴?
      你好,我已经退休,发现单位养老保险基数低于全年平均工资,还能补缴?

    ·存在劳动纠纷,公司在海门,但是我是在上海为这家公司工作,有考
      存在劳动纠纷,公司在海门,但是我是在上海为这家公司工作,有考勤记录,工资流水,以及工作内容展示,期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五险一金,而且以公司开销为由对我进行口头辞退。

    ·老板拖欠工资几个月了,打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老板拖欠工资几个月了,打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用
      各位律师好!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现在好多人都搞不清楚,这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具体是指什么?是用人单位开的离职证明,还是退工单?还是包括两者,再加上就业登记证?
       若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提


    ·我是开挖掘机的,跟老板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合同。工000包月,当时谈的是工资月接。但前面几次都没
      我是开挖掘机的,跟老板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合同。工000包月,当时谈的是工资月接。但前面几次都没有一次接清。一次给000之类的。一个工地干完了挖机拖到下一个工地一直没开工也没做事。我在家等了他三个月天天问他干不干活都是说明天后者后天要不就是下个星期。我已经生活都付不起了,停工一个月的时候我就说你不干可以把我工资接了放我走。他就说你放心不会亏待你。天天放我鸽子。我该怎么办,要过了一份钱没有。不开工也不给我开工资,尽忽悠。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起诉

    ·请问我讨要农民工工资可以找您吗?
      请问我讨要农民工工资可以找您吗?

    ·工作21天未得到工资,不合理
      工作21天未得到工资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5996265110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马鞍山劳动工伤案件,为您解决马鞍山劳动工伤法律纠纷。
      马鞍山劳动工伤律师热线:1599626511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1.nj18.com
    Copyright © 2022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