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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劳动工伤律师
杨晗璐律师为您解决合肥劳动工伤法律纠纷,解答合肥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商业秘密,竟业禁止,HR顾问,涉外劳务,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女工保护,住房公积金,经济补偿,违约赔偿,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劳动法规,劳动理论,劳动案例,劳动仲裁委法律咨询,代理合肥劳动工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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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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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应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5条也作出了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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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审委(2008)19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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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时,用人单位往往不承认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此时就需要劳动者举证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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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对于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统计局均有规定。 1.劳动部[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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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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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 性质: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籍贯: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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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事项
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保密事项来规范主体双方的行为。(一)保密范围要适宜。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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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时限
1.当事人应当在开庭审理结束前对其主张完成举证。 2.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者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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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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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则无论何种劳动争议案由,该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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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季节工、农民轮换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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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谨防落入六大陷阱
春节一过,有很多人重新选择了工作单位,需要签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人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此间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方面布设的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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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劳动合同的解除遵循的是法定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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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以职工在工伤认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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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劳动合同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甲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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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员又称海员,包括驾驶部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和舵工等;轮机部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等;电信部的报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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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有什么规定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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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暂停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需要跨区、县出差或出国的;劳动者属于公司驾驶人员,但是驾驶证件已交由司法机关保存的;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属于司法机关明确在取保候审期间禁止接触或从事的范围的;员工因涉嫌职务犯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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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之通知
一些劳动者反映,用人单位怕自己在知道单位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后怠慢剩余时间内的工作,都会拖延宣布。等到合同到期才告知不能续签,总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否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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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律师解释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点评】:关于协商解除,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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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职工劳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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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要求
举证内容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哪些证据证明其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举证内容的要求是举证责任的具体化,它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因此,对举证内容的要求,就成为劳动争议仲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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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对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单位损失应否赔偿?
如果劳动者因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生产活动而受到一定处罚,如扣发奖金等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接受。但谈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时,很多劳动者是难以理解的。所以,对于一些可预见的情形,双方在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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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
1、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否作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按照合同法的原理认可了违约金条款,而有的国家则在法律上禁止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例如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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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异同
一、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 人事争议仲裁主要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按照国家规定在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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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孕妇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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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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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
合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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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扣工资及出差费,我是湖南长沙人
我是湖南长沙人,给一家台湾贸易公司工作。该公司在大陆有两办事处,但是未办理任何证件,我与该公司未签订合同,我从事的是贸易中验货工作,该公司压我一个月的工资,这次与大陆一家工厂合作时出现状况,公司认为是我的责任,但是已经超出我范围。公司以责任归我为由,扣下我上月工资及出差费用,并强迫提出如果不满意可以离职。我该怎么办,账目中有我9,10,11月工资及10月11月出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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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工地的小工,工资被拖欠两年有余,
我父亲是工地的小工,工资被拖欠两年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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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运输车老板欠我工资
个人运输车老板欠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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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如何维权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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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工地八个月没签劳务合同可以按劳动法规定索赔双倍工资吗
进入工地八个月没签劳务合同可以按劳动法规定索赔双倍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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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半,一直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老板说的是试用期三个月,现在直接将我辞退,请问我应该怎么索取
在公司上班半,一直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老板说的"28557842l"""试用三个月,现在直接将我辞退,请问我应该怎么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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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一直不给补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一直不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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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厂部都是口头约定的工资,没有任何书面,在工作中管理百般刁难我,还故意算少我工
我和厂部都是口头约定的工资,没有任何书面,在工作中管理百般刁难我,还故意算少我工时,找他说理,却被管理员用语言辱骂我的人品及人格!叫他结工资又强行我辞职,现在辞职日期到了,又故意拖工资不发给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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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拖欠离职员工工资的问题
你好!想咨询一下拖欠离职员工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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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企业如果拖欠三个月工资,员工提出离职,所应有工龄工资有
咨询下企业如果拖欠三个月工资,员工提出离职,所应有工龄工资有补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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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自行另开公司是否属录用未解除原单位劳动合同员工?
在职员工自行另开公司是否属录用未解除原单位劳动合同员工?本人尚未与原公司解除合同,因原公司拖欠业务费迟迟解决不了一气之下自己注册公司,但原有公司业务仍在进行,公司知悉此事已有9个月了,且正常发工资,但未在自己新公司领取工资(劳保关系未转移)。现原公司认为老板自然属于公司员工,不管是否在新公司领用工资,我注册的公司已是录用未解除原单位劳动合同员工的行为了,要求按此承担责任。请问专家,上述说法是否正确?我如何应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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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属于劳动者吗?,教师是属于劳动者吗?受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我是一位山区的
教师是属于劳动者吗?受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我是一位山区的老师,由于我们学校是寄宿制学校,中午安排教师上午自*管理学生,给出的补贴是10块钱一节课。在期末的时候,学校以我工作量不足的理由(我每周12节,规定14至16节满工作量),将我所有的午自*补贴倒扣了回去,请问,学校这样做是合法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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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没结算完失踪了,工人工资我可以发给他们,手续咋做呢?
我公司是建筑施工单位,承包给包工头的分包业务,没结算完他就失踪了。大半年联系不到。他手下的5个人的工资他还没结清,找到我公司,我公司可以给5个人的工资,请问手续怎么做?需要登报吗?因为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工资没结?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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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14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赔多少啊
我在公司上班14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赔多少啊没有交养老保险是否要求补缴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我现在每周上班已经超过40个小时也要进行核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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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到公司上班6月买的社保,17月期间发现怀孕,17月请了病假我可以申请劳动仲
15月到公司上班6月买的社保,17月期间发现怀孕,17月请了病假,工资发到17月,8月公司中断我的社保,协商后又把社保给我挂起,一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只是挂起,并没有缴费。打电话问公司,公司说公司注销了,账上没有钱,而且公司还压了我一个月工资,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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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怎么算,我是电焊工因工作需要被氧气瓶砸伤了右手手掌里骨裂纹休息一月还没好
我是电焊工因工作需要被氧气瓶砸伤了右手手掌里骨裂纹休息一月还没好在这期间的工资待遇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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